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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17/4/26 16:14:35
银行承兑汇票回头票到期去银行托收是不需要开证明的。
回头票与正常背书的承兑汇票的不同就是:回头票未到期到银行是贴现不了的,只可以继续背书转让或者持手到期托收。既然已经到期了,那么就可以正常进行托收款项。
回头票: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过程中,经过若干手背书,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承兑人、收款人或背书人手中的背书。回头背书一般被认为不影响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权利,但有如下几种现象须引起注意:
1、单纯的一手背书,即承兑人给收款人,付款人又回给了承兑人,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;
2、承兑人、收款人、背书人全部是关联企业;
3、应该看到在行使追索权时,可追索的对象相对减少;
4、应该分析一下是否有单纯融资的倾向。
5、针对回头背书,收受人首先应注意研究其合理性,即回头背书是否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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